,您照顾着好自己身子。莫要过分忧伤啊。”焦公公看着皇上头上的白发,这几日愈发多了。心疼地说道:“人各有命。命不由人啊。”>
“人各有命,命不由人。没错。”南楚王重复着那句话,心情缓和了不少:“就照着这里头的意思办吧。”>
把信交给了焦公公。>
他恭敬从皇上身边接过那信封:“奴才知道了。”>
洛贵人自尽的事在宫里头传得轰轰烈烈,对外公布是得了疾病而终。赫斯知道这断然是不可能的,于是报复心理在他心里萌生。>
张真人最近瞧着赫斯有些奇怪:“你要找的人,不是死了?那咱们可以出宫了吧?”他已经心急火燎得安奈不住了。这要是再待下去,他怕自己会失眠多梦脱发了。>
他着急呢,面具是一回事,要露馅更是一回严重的事。>
“上一回的那药,差不多了吧?”赫斯没来由问了一句。>
“哦。那个啊。许是吧。不太清楚。”张真人继续道:“不过就是一些普通的药丸子,没什么功效的。你问这个干什么?”>
赫斯嘴角邪冷一笑。那有他独自一个人知道的秘密。那里有他想要的报复在。>
“不问什么,只是你今日去过,想必见过那药,所以问一下。”>
“许是还剩下不到一半的样子了吧。”这也是他着急的地方,不想再弄什么新药了。要走,可是赫斯一直拖着不让走啊。不让他早就溜走了。>
“这一盒吃了大半了啊,那咱们的确是可以走了。”赫斯说完起身,打开门就要出门。才迈出一步,就被身后的人叫住了脚步:“你去哪里?”>
“找个朋友道别。”迈出另一只脚,离开屋内。>
“朋友?”这两个字很是让张真人嗤之以鼻。这种鬼地方可以交到什么朋友吗?呲了一声。甩甩袖子回到坐上,盘腿而坐。>
想要静下心来,养养精气神,奈何思虑过于繁杂,盘坐了一会儿便睁开眼睛,无法静心打坐了。对着那个小徒弟囔囔了一句:“去拿些酒肉过来。”>
“是,师傅。”那小徒弟正在整理药材,听了师傅的话,停下了手中的动作,拍了拍手在衣服上擦了擦,准备出门。>
“等等,悄悄的啊。”>
“嗯。”>
滋呀一声,门再次打开。>
赫斯先去的是霞园殿,如今已经是静悄悄的一座院落。红绸还在那,要等七七四十九日后才能得到恩准,带着骨灰回蒙古。之所以可以有这样的恩宠,并不是皇上对阿洛的格外厚爱,而是并不想她留在皇陵。既然她遗书内也写了想要骨灰回草原的祈求,南楚王也就同意了,毕竟对她多少还是有些轻易。>
半年之类,一个鲜活的生命。就这样消失了。他也因此而重病了一回。虽然日日都有吃药,可是身子已经大不如前。很多事慢慢也看开了……>
“还有几日,就要走了吗?”红绸知道来人是谁,一边收拾着阿洛曾经的衣物,一边道。>
赫斯点点头,看着她正在整理的衣裳,拿起甩开:“这些,都不要带回去。阿洛也不会想要带回去的。”>
“可是,这些都是格格曾经最喜欢的!”红绸的眼泪盈满了眼眶,鼻涕也落了下来。她随意抽出帕子,擦了一下。转身忙碌别的去了。她不想跟他再讨论格格的事情了,她痛到不行。>
赫斯毫无目的地来到了杜云倾居住的地方,望着正在院门前给菜浇水的杜云倾,内心一阵安稳。她许是这个宫里,最让他觉得亲切和安稳的人了。>
慢慢走进去,毫无声息。当杜云倾放下木小水勺,转身的时候,赫然瞧见了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坐在了栏杆处,一直盯着她。>
“啊”了一声,拍了拍胸脯,望了望院门口。这一路少说也有十多米,刚才自己竟然毫无察觉:“你什么时候进来的?”>
“呵呵。”嘴角闷出一个音符,没再说话。>
把木头和勺子一块从菜便放入院角那,望了望天空,阳光很烈,已经好些日子没有下雨了。现如今早晚都需要浇水了。今日早上忘记了,以至于中午才想起要补上。>
“我要走了。”赫斯道。>
“哦。对不起。”杜云倾有些遗憾地说道。>
赫斯看着她的眼睛:“你知道吗?你的眼睛里有一片湖,那里有最清澈的蓝色,是天空的倒影。”声音柔和得如同羽毛似的。这样温柔的赫斯杜云倾有些不太适应。或者是是非常的不适应。>
杜云倾瞥了一眼他,鄙视地眼神冒出:“我眼睛是褐色的好不!”什么时候眼睛里有一片湖水了,还是蓝色的?这不是扯谈吗?>
赫斯笑了笑:“我的意思是说,你的眼睛里有纯粹的东西。在我们草原把湖水比喻为纯粹。蓝色是最清澈的颜色。”>
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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