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没有回家,我用二分钱买了一个煮熟的玉米棒,一边啃着一边上车。我要再跑一趟。我算着,来回六十里,天黑前能赶回来。自行车是借的,钱是挪用的,我得充分利用!三十里路,心里提着劲,脚下就如生了风,下午三点,我再次赶到炮校。这一次我买了九条零两盒,买完后身上就一不名了。天不作美,在我返回的途中,忽然下起了瓢泼大雨!我赶忙脱下衫子,将烟包住,在路边的一个屋檐下躲了会雨。半小时后我又行驶在雨后的斜阳中了。那天我来来回回,骑车奔波了一百多里,共赚了六块五毛二分钱。除去买那根熟玉米,净落六块五毛钱,够我一个学期的课本费了!晚上回到家,我把这趟生意给娘学说了一遍,把所有的钱都给了老娘。娘没顾上数钱,却撩起我的裤腿,看着我那又瘦又干的小腿肿得像个面包,便流着泪说:三呀,你咋能这么干呢……不过,我很为这番壮举而自豪,我长大了,能为娘分点忧了!不久,我听人说,这叫“投机倒把”,是犯法的,顿时便吓出一身冷汗来!以后,我再也没敢干这号事,连说也没敢向别人说过。一记耳光我从小就是个很听话的孩子。我从不干什么调皮捣蛋、偷鸡摸狗的事;加之,我又是家中的老小,娘和哥哥姐姐们都很疼爱我,记忆中,没有谁给过我难堪。可我至今清清楚楚地记得,我挨过一记耳光,并且是最疼我、最爱我的老娘打的。为啥打我?为看戏。自小与戏有缘,自小我就成了个戏迷。身上只要有两毛钱,我就要买个站票去看戏;只要有同学说可以带我进戏园子,我就跟人家走。秦腔、豫剧、评剧、京剧,啥戏都看,当然,最迷恋的还是秦腔。娘并不反对我看戏,但却常常提醒我:别耽搁了功课。那是我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。一天晚上,我又钻进了易俗社。那晚是刘毓中老先生主演的《火烧连营》。戏很长,散场已是深更半夜了。当我走出剧场,见天地间是白花花的一片。下雪了,风搅雪花漫天飞舞。好冷!我将头缩在衣领里,匆匆往家赶,路上还摔了几个“屁股蹾儿”。家是在一个单位的家属院,那时的单位家属院基本上都是单位租的居民院落。不过,有单位安排的门房。我们家的那个院子,看门的是位七十岁上下的老大爷。我诚惶诚恐地敲响了那两扇黑漆大门。可能是风雪声太大,老大爷没有听见敲门声,门半晌没开。我只好使劲擂门。门终于开了,却见那老大爷光膀子披一件棉袄,下身只穿着一条大裤衩子。我慌忙闪身溜进门,很抱歉地对大爷说:“您走吧,我来关门。”话未落音,娘已经走到我跟前,一未,扬手就给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刮子……这是我平生挨过的唯一的一记耳光!我接受不了,回到屋里,就低声哭泣,哭得好伤心。娘余怒未息,狠狠地说:你还哭,你还有理了?这么大的雪,这么冷的天,你让你大爷半夜三更给你开门,作孽啊!我知道自己理亏,可又不愿认错。不但不认错,反而耍起了牛脾气,跺跺脚便冲出屋门,在屋檐下拉了一条盖冬储菜的草帘子,直接冲进了单位放乒乓球案子的那间大房子。我把草帘子铺在乒乓球案子下面的水泥地上,身子钻进去后连铺带盖,小狗似的蜷曲着,硬是撑到了天明……我总是记住那一耳光,为看戏而挨的唯一的一记耳光。我知道娘最疼我,可当着外人面扇我,真让我丢脸!直到后来长大了,懂得了一些人世故了,我才恍然悟出:那一耳光是打给那位大爷看的,是向老大爷表示一种歉意,一种愧疚。可是,人一旦迷恋上什么,是“记吃不记打”的。我并没有就此改掉爱看戏的习惯。大约是1960年,我上初中一年级。省上举办了一次西北五省戏剧名演员大会演,地点在人民剧院。那可真是名角云集,好戏连台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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