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明接受公孙仲均作为助手,酒老妖很吃惊。 .d.
“你居然能忍受别人跟在你身边?”他问。
杨明把手指摇了一摇:“不是让他跟在我身边,是我要跟在他身边。”
“哦?”
“我一向很喜欢跟在嫌疑犯的身边。”
“公孙仲均有杀人的嫌疑?”
“当然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杀葫芦头的是个会武功的男人,公孙仲均会武功,而且他是男人。”杨明道。
酒老妖立刻翻一个白眼:“那这江湖上有多少人是没有嫌疑的?”
杨明笑道:“可是只有公孙仲均主动来找我。难道推他出去吗?”
酒老妖也笑了。
推人出门的事,白痴才干。
他们当然不是白痴。
“可是为什么凶手一定是男人?”酒老妖问。
表情非常的不耻下问。
杨明笑了。
在智商上,他毕竟比酒老妖强那么一点点。
酒老妖看不见的事,他能够看见。
他们都见过葫芦头的尸体,两个人也许都注意到,他死前跟人谈过话,这人跟他站得还挺近,刚好够一伸手就碰到他后脑勺的距离。
他们也都看过尸体后脑上的伤口和溅出来的东西,两个人也许都注意到,伤口的断面证明击打的物体有一定硬度、表面却是柔软的,而血液和**溅出来的痕迹表明凶器大约是一个拳头大,运动较快。
杨明能、酒老妖也能判断:凶手可能是在手上包了一层布帛击打葫芦头。
但是却只有杨明能判断他是男人。
“因为击打的力道表示他的手没有受伤、不需要包纱布,现在也不是要戴手套的季节,所以我断定他是为了杀人才包上布。击打后脑致人死命相当干脆,但溅出来的东西比较脏,包布是为了避免自己溅到哪怕一点点脏东西。宁肯包布也不要弄脏手后洗掉,凶手有洁癖。可是他同这个恶臭的叫花子话时却不怕离得很近,证明对气味不敏感。女人如有洁癖,没有不害怕臭味的,必然会选择另一种比较洁净的杀人方式,而不会这么简洁的伸出手去用拥抱的姿态殴打这个脏东西的后脑勺。所以,凶手是男人。”杨明道。
酒老妖放下酒葫芦,目瞪口呆看着他,灌了一口酒,忽然大叫道:“非也非也!”
“哦?”
“可能这个变态就是纯粹的喜欢包着手。可能这个女人刚好鼻子塞闻不到气味。你的推理不严谨!”
“哦?”
“你过:在没有排除其他的‘可能’之前,所有的‘可能’,都只不过是‘可能’而已。”
“嗯。”
“所以你根本不能‘确定’ 凶手是男人!”
“我可以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你的‘可能’,都‘不可能’,我判断我推出的‘可能’,乃是‘一定能。”杨明眨了眨眼睛。
酒老妖愤怒了:“为什么?!”
“因为,所以。”杨明道,“因为我能用语言都不能轻易解释的为什么,得出绝不会有错的判断,所以我是成功的江湖医生,你是酒老妖。”
这简直是屁话。
酒老妖出离愤怒的瞪着杨明,片刻,忽然笑了,把头埋进酒葫芦里:
“不错。你是天下第一的江湖医生。我是酒老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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